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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退还历史遗留存量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22日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单位:

为加快推动历史遗留存量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工作,现对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企业名单详见附件3)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退还条件

历年已完工的项目且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缴费单位可以进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

二、相关材料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申请表、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缴费凭证(若找不到,可与市住建局计财科联系查找)、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账户变更、企业名称变更等特殊情况需出具情况说明

三、退还程序

准备退费资料(一式四份),经市住建、劳动监察分别审核后,在市住建局网站公示15日,公示期内未收到拖欠工资投诉的,自公示期满启动后续清退工作

请相关企业抓紧时间到我局办理退还事宜。

联系电话:市场科  0473-6922157

计财科  0473-6987728

附件1: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申请表.doc

附件2: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docx

附件3:截止目前未退农民工保证金明细.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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