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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27日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本着惠企利民的原则,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现就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延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凡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以下简称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6630日前届满的,自2026年4月1日起可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乌海市)向我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我不予受理。

二、企业提交资质延续申请,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收到企业资质延续申请后,我局按照资质标准对企业在册人员等内容进行核查,经核查合格的,核发3年有效期资质证书。   

三、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6630日后届满的,企业需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照上述要求向我提出延续申请

特此公告

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续办理材料

附件: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延续所需材料.docx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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