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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问百答
72、联合验收建设单位还需要分别联系各专项验收部门吗?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9日
作者: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答:
不用。
建设项目完工并具备联合验收条件的,建设单位通过
乌海市政务服务网
申报
后,综合窗口受理后会通过审批系统将材料推送各专项验收部门,建设单位不需要分别联系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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