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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联合验收建设单位还需要分别联系各专项验收部门吗?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9日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答:不用。建设项目完工并具备联合验收条件的,建设单位通过乌海市政务服务网申报后,综合窗口受理后会通过审批系统将材料推送各专项验收部门,建设单位不需要分别联系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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