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联合验收不通过的项目,相关主管部门应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并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需整改事项。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可快速整改完毕的,各专项验收(备案)主管部门应指导建设单位于现场验收后6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确认。建设单位按各专项验收(备案)主管部门现场查验提出的要求,自现场查验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在系统补充相关资料。仍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组织工程竣工相关验收,并重新申请联合验收。
上一条:65、专项验收未全部通过的,已通过部分还有效吗?
下一条:63、未按承诺如期提交城建档案要承担的后果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