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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是否需进行现场勘察?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9日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答:建设单位申报施工许可时,发证机关将根据需要对工程现场进行勘察,对于有违法开工的,可依法进行处罚和处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的通知第四条工程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踏勘,对不符合施工许可条件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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