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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建筑工程项目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开工时间是否有要求?是否能延期开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9日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答: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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