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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及施工现场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6152/2017-10033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分类: 工作动态
概       述: 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及施工现场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的通报
成文日期: 2017-08-31 00:00:00 公开日期: 2017-08-31 09:35:2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及施工现场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8-31 09:35:21 作者: 来源: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三区住建局、市安全监督站、各监理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各外境监理单位、建筑施工企业:
为了全面实施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落实好乌海市关于进一步解决好建设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委于9月21日开始对全市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及施工现场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检查,现将检查情况(9月21日—9月30日)第一次通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在建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进行劳务分包的情况,劳务分包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和支付工资的情况。
(二)施工现场特殊工种、关键岗位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二、检查情况
截止9月30日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33个(其中外进施工企业项目31个,本地施工企业项目2个),涉及农民工4376人(其中现场施工农民工3232人),共签订劳动合同1757人,未签订劳动合同1475人,建设单位拖欠工程进度款50150万元,经调查了解施工单位现未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特殊工程,关键岗位工种持证共计532人(其中特殊工种持证216人、关键岗位工种持证316人),下达整改指令书14份。
三、存在的问题
(一)大部分外进施工企业所使用的劳务公司没有到劳动部门进行备案
(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不理想,施工企业对劳动合同签订不重视,不认真填写劳动合同内容,造成劳动合同内容填写不完整,工资待遇、工种、工作起止日期、用人单位盖章等劳动合同要件不填写完整,签订的是无效劳动合同。
(三)施工企业项目部不按要求备案工人考勤表,个别项目部有考勤表,但是填写不认真,不按实际出工情况填写。
(四)工资表填写不规范,工资表填写不按照工资实际发放数额填写,工人本人签字按手印领取的少,班组长带领的多;应付检查组的工资表多,实际使用的少。
(五)多数施工企业不按劳动部门要求对农民工进行用工管理,没有按照签订劳动合同、使用劳动用工日志、工资支付卡、考勤表、工资发放表这一整套用工管理模式进行管理,用工管理混乱。
(六)检查中发现外进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特殊工种部分是其他部门颁发的证件,部分是IC卡证件,还有的是只有特殊工种岗位证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均不符合要求,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内建建【2011】207号)文件要求,从2011年9月1日起,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有其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卡)一律无效,需重新取证,持有岗位证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需增取《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特种工种持证上岗率100%,关键岗位工种持证上岗率50%。
四、具体要求
(一)现即将进入冬季施工停工阶段,建设单位尽快按合同工程进度约定支付工程款,避免用工程款不到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二)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用工管理制度,进入现场的农民工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
(三)施工单位必须要建立有效的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发放工资时由本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将工资发放到每个工人自己手里,不允许班组长及其他人代领,如需代领必须提供相关代领手续。
(四)施工单位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必须尽快筹措资金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避免农民工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五)施工单位现场从事特殊工种,关键岗位工种人员,持有其他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卡)的,必须重新取证,有岗位证书无特殊工种操作证的必须增取特殊工种操作证,关键岗位无证的必须经培训、鉴定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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