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提取新政获点赞 政策红利暖民心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6152/2026-03981 | 发文字号: | 0 | ||||||
| 发文机构: | 0 | 信息分类: | 工作动态 | ||||||
| 概 述: | 提取新政获点赞 政策红利暖民心 | ||||||||
| 成文日期: | 2026-08-06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6-08-06 11:11:4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以前只知道公积金能买房贷款,没想到现在交物业费、取暖费也能提取,真是帮我们减轻了很大负担!”家住乌海市的缴存职工李先生开心地说道。他表示,每年缴纳取暖费、物业费的时候,叠加各类生活开支,家庭经济压力明显增大。今年得知公积金可提取抵扣这两项费用的新政后,李先生第一时间赶到公积金中心柜台提交申请,仅用时几分钟就办理完成,资金快速到账,轻松解决了住房缴费难题。在他看来,这项新政精准贴合了普通家庭的日常需求,是实实在在的惠民举措,让公积金的保障作用更暖心。
本次惠民提取政策适用范围清晰、办理门槛亲民、额度合理规范。缴存职工在本地拥有自住住房,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取暖费,每套自住住房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实际缴纳的物业费、取暖费总额,夫妻双方可共同依规提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政策落地以来,我市物业费、取暖费提取业务办理量持续攀升,众多缴存家庭享受到政策红利,切实降低了居民住房生活成本。
下一步,中心将持续深耕民生服务,不断优化公积金惠民政策体系,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持续拓宽公积金使用场景,以更精准、更暖心、更高效的政务服务,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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