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我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绩效评价位列全区第一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6152/2025-03264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文机构: | 市直部门 | 信息分类: | 工作动态 | ||||||
概 述: | 我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绩效评价位列全区第一 | ||||||||
成文日期: | 2025-06-23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5-06-24 10:01:3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2024年,我市共完成63个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累计争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7121.4万元,在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着力提升改造工作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关于2024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通知》(内建保金函〔2025〕163号)显示,全区仅有三个盟市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得分在90分以上,我市以99分的高分在全区各盟市中排名第一。下一步,我市将以此为契机,持续巩固成果,进一步优化管理机制,不断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质效,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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