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自治区住建厅赴我市实地督导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6152/2024-04999 | 发文字号: | 0 | ||||||
发文机构: | 市直部门 | 信息分类: | 工作动态 | ||||||
概 述: | 自治区住建厅赴我市实地督导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 ||||||||
成文日期: | 2024-07-22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4-07-23 17:51:5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7月18日-19日,自治区住建厅质安处白志钢处长带队深入乌海市各区自建房整治工作现场,实地督导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住建局副局长慕志忠、相关业务科室和各区住建局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督导组一行先后来到废品收购站等自建房点位,实地查看房屋情况,详细听取各区住建局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展情况汇报。白志钢指出,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要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坚决扛起守安全、保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始终以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督导组强调,要充分压实自建房安全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持续加强自建房日常安全巡查,严格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工作,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重新整改,以最严格的标准把隐患全部管控到位,切实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紧盯时间节点和任务目标,持续发挥市区两级领导小组牵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综合实地督导检查,全面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自建房安全日常管理,坚决杜绝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恢复经营,持续提升整治工作质效。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