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对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032号提案的答复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6152/2025-02618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文机构: | 市直部门 | 信息分类: | 政协提案 | ||||||
概 述: | 对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032号提案的答复 | ||||||||
成文日期: | 2025-05-27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5-05-27 17:41:1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杜刚、李慧平、王贤纲领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推进住宅小区增设设施
一是印发《乌海市住建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各区召开推进会、调度会,全力抓好既有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和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二是印发《关于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通知》,要求将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安装列入改造范围,且配建比要达到3:1。三是联合市消防支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面向全市企事业单位印发《关于推动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的通知》,推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标准建设停放充电设施,鼓励对社会公众开放使用。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住宅小区504个(海勃湾区346个、乌达区96个、海南区62个),累计完成充电设施安装的小区361个(海勃湾区239个、乌达区74个、海南区48个),累计约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2.8万个(海勃湾区约2.1万个、乌达区约0.5万个、海南区约0.2万个),未安装充电设施的小区多为单体独栋楼,缺少安装空间。
二、严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针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开展整治活动。同时坚持堵疏结合、管教并重,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劝阻、制止、报告”职责的通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规范“发现、劝阻、制止、报告”过程,切实提升履职能力。
三、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强化内部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利用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业主微信群等形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定期组织小区居民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升消防安全意识。
下一步我局将加快推进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在安装存在困难的小区,推广安装占用空间小、简易方便的充电设施,鼓励社会企业参与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指导督促三区住建局联合街道办事处,根据业主用电需求,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加快推进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力争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具备安装条件的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全覆盖。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7日
分管领导:张正旺
联 系 人:隋跃
联系方式:13171177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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