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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对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66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6152/2025-02548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市直部门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
概       述: 对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66号提案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5-05-27 00:00:00 公开日期: 2025-05-27 18:01:3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对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6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5-27 18:01:37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毛生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管理共享单车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整治共享单车措施

  一是整治共享单车摆放秩序,加大巡查力度,累计出动执法人员约600人次,清理、暂扣乱停乱放的共享电动车1067辆。二是要求各企业共取缔优化停车点位214处,进一步要求企业调整电子围栏精确度达到1米范围,滨河大道、市府大道、世纪大道等特定范围禁止设置共享单车投放点位。三是对所有共享单车进行梳理盘整清洗,破损的共享单车一律返企整修,返仓清洗1.8万余辆,维修更新破损车辆1130辆,规范摆放19340辆次。四是强化安全管理措施,要求所有共享电单车100%配备头盔。五是加大人员投入,要求共享单车企业增加工作人员,车辆与运维人员比例达到100:1。六是加大处罚力度,2024年累计约谈共享单车企业负责人9次,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2次,罚款金额0.4万元。

  一、优化点位设置及更新单车。持续优化停车点设置,根据城市交通和人流情况,科学规划共享单车停车点的布局,提高共享单车的覆盖范围和服务质量。 继续加大对共享单车的更新力度,引进新型共享单车,并逐步淘汰老旧车辆,提升共享单车的整体质量和使用体验。

  二、加强企业监管力度。各区督导运营企业要严格行业自律,有序投放车辆,保证车辆投放的进度和规模与企业自身管理能力相适应,防止资源投放过剩,影响城市公共交通。同时,加强管理团队建设,要求配备与投放规模相匹配的停放秩序管理团队,确保车辆规范有序停放,倡导并全面推行城市“网格化”运营模式,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运维团队。

  三、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加大对共享单车违规停放的管理力度,做到及时处理。同时,建立与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的有效沟通机制,要求相关运营企业加强日常运维管理,合理监管单车停放,定期巡检,及时维修故障车辆,加强城区共享单车秩序管理。针对运营企业漠视城市管理要求、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等行为,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四、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学习外地先进经验,推动建立精准电子停车围栏,划定停车范围,推广应用电子围栏技术,综合采取经济惩罚,规范用户有序停放车辆。同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将企业、用户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个人诚信库进行管理,形成对用户、运营商指导及约束,以此来约束和引导市民合理使用车辆,推进共享单车的规范化管理。

  五、强化文明安全骑行宣传。一是督促企业加强对共享单车骑行者的安全教育培训,通过手机 APP 推送安全提示信息、设置骑行限速等方式,引导用户安全文明骑行、规范停放。加强与交通部门的联合执法,加大对共享单车骑车人员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介,积极宣传“文明骑行、规范停放”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政府官方微信、微博和现场公益活动等多种方式进行文明骑行的宣传,引导市民绿色、文明出行。督促运营企业自觉承担起安全宣传的主体责任,倡导通过APP弹窗等方式加强对自行车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醒用户不得在机动车道骑行、不得随意停放车辆等宣传教育。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7日

  分管领导:段世雄

  联 系 人:孙柏

  联系电话:699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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