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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9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6152/2024-04953 发文字号: 0
发文机构: 市直部门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
概       述: 关于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9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4-06-18 00:00:00 公开日期: 2024-06-18 17:20:5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9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18 17:20:51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李欣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行商品房现房销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房地产工作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打造多样化住宅产品,满足不同人群购房需求。总体上,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保持较好的发展态势。

  一、商品房销售情况

  2023年6月,自治区住建厅等7部门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工作方案》(内建房〔2023〕115号),在呼和浩特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等地区选择部分项目开展现房销售试点。继续实行预售的项目,应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原则上可以分三年逐步提高预售条件至项目形象进度1/2。我市于2022年12月印发《关于<乌海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补充通知》,主城区海勃湾区新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需要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总投资的40%(即工程建设形象进度达到2/3),预售条件已高于自治区列出的三年目标。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海南区、乌达区预售条件现已提高至项目形象进度1/3。

  目前,我市新开发房地产项目多为商品房预售模式,尚不具备商品房现房销售条件。截至2024年4月底,全市待售商品住房面积35.4万平方米,预计去化周期为8个月(理想去化周期为12个月—18个月)。其中,主城区海勃湾区待售商品住房面积19.93万平方米,占全市56.3%。自2020年以来,全市商品住房去化周期始终在10个月以下,部分月份去化周期甚至降低至4个月或5个月,库存多为项目尾盘,受限于地段、户型、楼层等因素,老百姓实际可选择范围较小,难以满足群众购房需求。现房销售对开发企业资金实力要求较高,房屋上市销售时间大幅度延长,商品住房库存则更为紧俏。

  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自2020年9月《乌海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试行以来,我市新建商品房项目均已接受预售资金监管,为项目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有效避免了因开发企资金周转困难导致的项目烂尾。2022年11月,我局重新修订《乌海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预售资金监管事项,细化增加了重点监管资金提取的节点,有助于缓解房企资金压力,也有利于遏制烂尾楼的产生,保障房地产项目竣工交付,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大部分新开发项目得益于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监管资金专款专用,不允许抽调到其他项目或房地产企业集团总公司等,保障了项目建设资金安全,有效地做好了项目风险防控。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继续向先进地区和自治区试点城市学习商品房现房销售好的经验,贯彻落实好中央、自治区有关房地产工作的最新决策部署,积极研究探索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结合实际,鼓励部分项目开展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张哲恒

  联 系 人:武建光

  联系电话:15771351230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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