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人大153关于政府定期组织下发本地区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的建议的建议——答复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6152/2020-01963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分类: | 人大提案 | ||||||
| 概 述: | 人大153关于政府定期组织下发本地区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的建议的建议——答复 | ||||||||
| 成文日期: | 2019-06-25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19-06-26 15:23:4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乌建复字【2019】24号
【办理结果:B】
关于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3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
徐宝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定期组织下发本地区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于涛
联系人:刘晓斐
联系电话:6987738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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