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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6152/2024-04893 发文字号: 0
发文机构: 市直部门 信息分类: 人大提案
概       述: 关于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4-06-18 00:00:00 公开日期: 2024-06-18 17:36:2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18 17:36:20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于海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市建设智慧物业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市物业管理基本情况

  (一)物业行业现状

  在我市开展服务的物业企业共98家,全市住宅小区有498个,其中311个住宅小区聘用了物业服务企业,其余无专业物业住宅小区大部分为单体独栋楼,由社区提供准物业服务或业主自治。我市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有427个,占比为84.3%。

  (二)物业管理现状

  我市按照“重心下移、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物业管理体系,形成了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街道社区属地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各区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街道吹哨、部门报道的工作模式。

  二、智慧物业建设情况

  (一)推进智慧物业建设

  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各级物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2019年我市率先委托第三方搭建并运营乌海市智慧物业服务平台,运用5G、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物业企业信用评价功能,将物业管理融入“智慧小区”建设,针对不同职能打造专属模块,完成市、区、街道、物业企业、小区五级调度平台的开发和运行,做到数据共享、管理共治、业务互通,充分发挥了我市“四级管理”效能。同时住建厅及各盟市赴我市学习调研6次,均对我市物业服务监管平台给予充分肯定,进一步促进各盟市互鉴互学。

  (二)推进“智慧小区”建设

  为推动现代科技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提升业主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委托乌海广播电视台制作“智慧小区”宣传视频,印发了《关于明确和落实住宅小区智慧化基础设施配置条件的通知》,建立了乌海市住宅小区智慧化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确保相关数据与城市运行综合管理智慧中心互联互通,在要求新建小区达到智慧小区标准的同时,针对既有住宅小区,通过老旧小区改造、物业企业出资和社会出资的方式,对小区安防、技防进行智慧化提升,结合物业监管平台,提高物业企业的工作效率。2022、2023年,市政府给予引导资金40万元,物业企业共投资600万元,累计改造“智慧小区”20个,今年计划改造智慧小区10个,不断推动物业管理智慧化升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乌海市智慧物业服务平台现已录入全市住宅小区基础数据,实现了物业企业信用评价功能,下一步将继续推动物业管理智慧化转型,对我市智慧物业服务平台进行完善升级,此次升级将为平台增加多方联动议事、物业合同备案、招投标备案、承接查验备案、业委会备案、前期物业招投标、物业诚信档案、物业量化考核、满意度调查、小程序应用、装修管理、承接查验、物联网平台、小区健康分析度、维修资金等功能,切实提升业主自治水平,提高业主参与小区治理的积极性。

  二是鼓励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智慧小区改造,推动今年10个既有小区进行智慧化改造,通过物业企业出资、老旧小区改造、业主参与的方式,为小区配备高空抛物监控系统、消防通道占用报警系统、烟感系统等小区智慧化设施设备,在小区部署集人员出入、车辆识别、智能门禁、视频监控等系统的一体化智慧安防小区管理平台,落实专人维护,并结合智慧物业服务平台,建立市、区、街道、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五级联动工作体系,切实提升物业管理效能。

  分管领导:张哲恒

  联 系 人:马笑楠

  联系方式:18247321355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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