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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6152/2024-04891 发文字号: 0
发文机构: 市直部门 信息分类: 人大提案
概       述: 关于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4-06-18 00:00:00 公开日期: 2024-06-18 17:31:1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18 17:31:15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郭振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印发了《乌海市“红色物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推进物业企业管理层和社区“两委”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抓总、各方联动、企业先行”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格局。目前成立了中国共产党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委员会,指导各区物业主管部门成立行业党委以及物业协会成立联合党委,推动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18个,进一步强化了街道社区党建、行业党建、企业党建互联互动。

  二是按照“重心下移、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物业管理体系,市、区均成立物业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社区设有物业管理专职人员,形成了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街道社区属地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

  三是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政策体系,围绕《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乌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先后制定了《乌海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实施方案》《关于规范住宅小区空置房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乌海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为提高全市物业管理水平提供政策指引。

  四是随着物业公司资质认定的取消,行业准入门槛全面放开,为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开展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严格落实《乌海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按季度通报我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排名,连续四年公布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红名单企业进行资金奖励,黑名单企业不得参加物业项目招投标,逐步淘汰出物业行业市场。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与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各自职能,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检查等方式,联合开展消防安全、电梯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由三区下发整改通知单,督促物业限期整改完成。

  六是化解矛盾纠纷,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乌海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由市物业管理协会聘用专职调解员,牵头成立了市级物业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培训人民调解员,畅通物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专业化预防物业纠纷发生。

  七是开展在线诉调对接工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住建厅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了《乌海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共同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化解物业服务、商品房买卖、商品房租赁、建设工程合同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住建纠纷调解组织及调解员组织各方当事人就所有或者部分调解请求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在线制作或者上传调解协议,由调解组织、调解员和各方当事人签字确认。调解不成的,住建纠纷调解组织应当告知各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当事人选择诉讼方式解决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登记立案或者恢复审理。

  八是推进智慧物业建设,委托第三方搭建并运营乌海市物业服务监管平台,将物业管理融入“智慧小区”建设,完成市、区、街道、物业企业、小区五级调度平台的开发和运行,做到数据共享、管理共治、业务互通。目前该平台正在进行完善升级,升级后将增加红色物业、多方联动议事、物业合同备案、招投标备案、承接查验备案、业委会备案、前期物业招投标等内容。

  九是推进“智慧小区”建设,印发了《关于明确和落实住宅小区智慧化基础设施配置条件的通知》,在要求新建小区达到智慧小区标准的同时,针对既有住宅小区,通过老旧小区改造、物业企业出资和社会出资的方式,对小区安防、技防进行智慧化提升。2022、2023年,市政府给予奖励资金40万元,累计改造“智慧小区”20个,今年计划改造智慧小区10个,不断推动物业管理智慧化升级。

  十是开展物业企业晒服务、晒收支工作。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物业服务双晒机制营造阳光互信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大物业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公开透明物业服务章程、收费情况等物业服务信息,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保障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存在问题

  一是物业服务行业整体水平不高。物业从业人员普遍学历低、年龄较大、收入低,综合素质不高,行业自律性差。二是业主花钱购买服务意识不高。我市部分业主对物业服务边界不清晰,因房地产遗留以及管线配套等物业服务企业无法解决的问题而拒缴物业费。三是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住宅小区管理涉及消防、市场监督、城管、公安、民政、生态环境等部门,物业服务公司在履行排查上报工作职责后,各部门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之间存在推诿扯皮、互相观望的情况,部门联动执法进小区未落实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市将从以下两方面持续发力,推动物业行业良性发展,切实增强业主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

  (一)推动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物业行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党对物业行业的统筹指导,发挥党员正向带动作用,打造红色物业示范点,以点带面,形成示范引领,推动行业稳定发展。

  二是加大行业监管力度,重新修订《乌海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扩大评价范围,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物业企业行为,督促企业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三是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组织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知识专项培训、现场观摩、物业知识竞赛、政策法规宣讲会,不断提升物业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技术水平。计划于10月份举办乌海市第六届物业行业技能大赛,促进从业人员沟通互学,加强行业良性交流。

  (二)引导业主缴费,形成良性循环

  一是与法院加强工作对接,选择基础条件好、物业服务水平高的小区作为试点,对恶意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立案判决,并进行宣传,形成示范效应,引导业主自觉缴费。

  二是引导物业企业与业主通过诉前调解、诉讼、对不缴费业主在小区公示、通报不缴费业主所在单位等方式解决业主不缴费问题,对于恶意不缴费业主,做好举证工作,移交相关征信单位,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切实提高物业费收缴率。

  三是持续加强宣传引导,继续加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乌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业主参与到小区管理中来,认识到物业管理的重要性。

  分管领导:张哲恒

  联 系 人:马笑楠

  联系方式:18247321355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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