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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WD-2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6152/2024-04889 发文字号: 0
发文机构: 市直部门 信息分类: 人大提案
概       述: 关于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WD-2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4-06-18 00:00:00 公开日期: 2024-06-18 17:27:0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WD-2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18 17:27:08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范海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停车场建设、停车位划设及增加充电桩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我市存在“停车难、充电难”两难问题,很客观,我们也在积极推进此项工作。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全市汽车保有量呈快速激增的趋势,城市停车基础设施建设尚未满足发展的需求,停车难乱、停车乱的问题凸显,一定程度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另外,现阶段新能源技术发展迅速,群众的环保理念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车开始逐渐成为主流交通工具,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也在不断上升,新能源汽车充电问题也在亟待解决。

  我市邀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研究解决“停车难”“出行难”问题,先后多次实地走访、踏勘,摸清海勃湾区停车热点区域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结合现状草拟了《乌海市城市公共停车管理问题分析与实施方案》《乌海市道路交通改善方案》,先后5次向市政府进行汇报,详细介绍了我市停车现状、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海勃湾区政府参考上海建交院建议,以海勃湾区第一小学、乌海市第九中学、万达广场、摩尔城四个停车难区域为试点,制定停车改善实施方案,待试点效果良好,将在全市推广。另外,交通改善方案计划从短期改善和中长期改善两个维度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近期改善方面,在交通需求管理上,要保障交通秩序,规范路内停车,约束车辆使用。在道路及交叉口精细化管理上,要提高既有道路使用效率。中长期改善方面,要持续优化道路路网结构、分步推进道路路网建设。不断增强制度建设,强化道路规划设计和管理。我局按照自治区住建厅要求,制定并印发了《乌海市2024年公共停车场建设和新增停车泊位实施方案》,计划今年全市新增停车泊位1000个,已将任务进行了分解,海勃湾区于年内新增停车位500个,乌达区新增停车位200个,海南区新增停车位300个。目前,海勃湾区万达北停车场已基本建成,可新增700余个停车位,现阶段正在施划停车泊位,安装智慧管理设备。乌达区新建停车场项目已上规委会通过。海南区已完成新增500个停车泊位施划工作。为推动一城一网智慧停车管理,海勃湾区城投公司目前正在打造万达北智慧停车场试点。同时,我局组织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十余家相关部门的业务负责人,赴合肥、丹阳和南京溧水区对智慧停车平台建设、特许经营、典型建设、管理经验做法等方面进行了详尽的考察和学习,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解决“停车难”“出行难”问题的调研报告》。配合发改部门修订《乌海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方面,市公交公司在全市范围内已建设并投入运营33座汽车充电桩,配备330个直流充电终端,建设智慧充电系统,可实时计算装机总量、充电总量、减少碳排放量、节省汽油量,目前系统接入120个直流充电终端。这些充电站覆盖了不同区域和场景,包括乡镇充电站4座,公交充电站9座,社会车辆充电站17座以及通勤车辆充电站3座。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多渠道增加供给。一是规划先行,三区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每年报送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建设及竣工验收计划。二是进一步提高建筑配建停车位比例,力争未来配建的专用停车资源占整体停车资源,由67.1%提高到80%以上。三是落实住宅小区一户一个停车位政策,严把建设用地规划、工程规划等关口,对规划停车位改变规划用途行为,要求限期整改。对不能原址整改的,加大处罚力度,并要求异地补建停车位。

  二、建设临时停车场。一是三区政府牵头,充分利用闲置、城市边角、裸露地块,每年组织编制建设临时占用土地的“口袋”公共停车场计划。二是在停车紧张的区域,适量增加“潮汐”式停车区和道路泊位。三是探索利用地下空间,在公园、学校、绿地等公共场所挖掘地下停车潜力。四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通过改造空闲场地、拆除违章建筑等措施增设车位,改善老旧小区停车现状。

  三、探索建设立体停车场。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智能化管理和绿色化建设,探索打造高效、便捷、环保的立体停车场,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四、积极推进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按照自治区住建厅等6部门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我局积极督促开发企业在新开发住宅项目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建议规划部门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严把房地产项目规划及验收审核关,确保新建房地产项目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推进公共停车场充电桩建设工作,将逐步落实10%停车位同步建设充电桩和预留安装条件纳入规划设计内容。

  五、提高停车场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水平。督促停车场运营企业改造停车场智慧化管理设施设备,加快推广使用电子支付、停车预知、APP区域寻停和预约系统,提升停车场智慧化管理水平,使停车管理服务更加便民。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段世雄

  联系人:蒋文杰

  联系电话:6997108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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