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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关于印发<建立完善物业服务双晒机制营造阳光互信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的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6152/2023-06272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关于《关于印发<建立完善物业服务双晒机制营造阳光互信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的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7-25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07-25 17:16:2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关于印发<建立完善物业服务双晒机制营造阳光互信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的政策解读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一、起草背景

  为依法维护物业管理各方主体合法权益,解决物业服务信息不对称、收费不公开、质价不相符等突出问题,努力实现“物业有作为、小区有变化、业主有感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乌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建立完善物业服务双晒机制营造阳光互信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乌建局政字〔2023〕47号)。

  二、工作任务

  到2023年12月底,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收支情况、酬金制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包干制模式下的物业服务关键环节实现充分公开透明;“暖心物管办实事”蔚然成风、成效明显。到2024年,晒服务、晒收支形成常态机制,物业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相互信任的主体关系、阳光透明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

  三、主要内容

  (一)晒收支方面

  一是共有部分经营收益“如实晒”。三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要积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向业主公开利用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场所、道路、车位、空间、设施进行经营(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前室及轿厢平面或音视频广告经营,室外公共场地租赁,共有车位经营,设施设备间租赁,快递柜、自助购物柜等场地经营)所产生的全部收益的收支情况,每半年至少公示一次,公示期不少于30天。公开内容应包括经营项目及收入、经营成本支出、经营收益及分配使用、当期结余、累计结余等情况。

  二是酬金制资金收支“规范晒”。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物业项目,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开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及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每半年至少公示一次,公示期不少于30天。公开内容应当包括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情况,水、电等公共能耗总量等当期物业服务资金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实际收入、实际支出,物业服务资金当期结余情况、累计结余及费用分摊情况。其中,支出预算及实际支出应按有关政策规定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详细列出资金支出科目及支出明细。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每年公示不少于一次。

  三是包干制费用收支“分类晒”。物业服务费用实行包干制的物业项目中,拟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将全部或部分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用于弥补物业服务费不足的,应当主动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开物业服务收入、成本和利润。对生活垃圾分类,电梯、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水质监测及水箱清洗,建筑垃圾清运等涉及重要设施设备、重大安全事项、重点民生工作以及群众最关注的物业服务关键环节的费用支出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主动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开;鼓励其他实行包干制的物业项目,积极主动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成本。

  (二)晒服务方面

  一是合同履行情况“定期晒”。进一步畅通业主对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路径,持续公示并及时通过宣传栏、微信公众号、业主微信群等渠道,主动向业主全面如实公示物业服务合同,更新物业服务工作情况。更新内容应包括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和物业投诉电话,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情况,物业服务人的权利和义务,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等专项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的名称、资质、联系方式、维修保养记录和应急处置方案等情况及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公示的其他信息。鼓励采取图文海报、短视频等直观简洁的形式更新物业服务合同履约事项。

  二是物业服务工作“现场晒”。三区物业主管部门建立物业服务常态监督制度,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范标准,梳理重点部位、重要设施设备、重点岗位的管理服务重点及标准要求,形成“物业服务明白卡”并在相关区域上墙公开,发挥党员骨干在服务群众、应急冲突中的先锋作用,建立完善党员参与服务质量评议、服务品质监督制度,引导业主依约、有效、有序对物业服务进行监督;定期组织召开“物业事务沟通会”,邀请业主、社区两委代表参加,由物业项目负责人、业委会成员分别向业主报告物业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业委会工作情况,业主义务监督员通报监督情况,并听取业主对物业事务的意见。

  三是暖心物管实事“亮牌晒”。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在充分征求广大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社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物业建立“党员志愿服务队”或“党员突击队”,聚焦业主日常生活最关心的领域,确定并办好一批“业主急难愁盼”的小区民生实事,设立“党员服务先锋岗”,明确每项民生实事的具体推进计划、措施和目标,打造“党员服务微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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