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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行政处罚案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666A/2023-06201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信息分类: 处罚/强制
概       述: 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行政处罚案
成文日期: 2023-06-28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06-28 17:35:2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3-06-28 17:35:29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2022年7月,乌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规划监察执法支队接到群众举报及12345平台反馈,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的行为。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认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鉴于当事人配合调查,立即停止夜间施工,对施工单位处一万元的罚款。施工单位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未提出陈述、申辩,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也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按期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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