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住建领域2021年建筑节能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6152/2021-07569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
| 概 述: | 乌海市住建领域2021年建筑节能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 ||||||||
| 成文日期: | 2021-04-09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1-04-09 19:34:3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坚持落实“能耗双控”战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切实做好我市“能耗双控”工作,结合建筑节能减排任务及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乌海市住建领域2021年建筑节能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三个部分,分别为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
(一)主要目标。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城镇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持续扩大绿色建筑发展规模,继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可再生能源代替常规能源消耗比例不断提高,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实现新进展。
(二)重点任务。《工作方案》中明确八项工作要求。一是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部严格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65%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75%。二是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制定2021年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新建建筑竣工面积比例达到55%以上,力争达到60%。三是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力争年内开工涉及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老旧小区改造10万平方米。四是持续推动公用建筑能效提升。鼓励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和公益性建筑率先进行节能改造,力争年内开展1-2个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试点项目。五是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持续推广使用太阳能光伏、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应用,力争年内各区至少1个项目选择应用可再生能源。六是持续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引导装配式建筑产业布局,积极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加快装配式项目建设,年内推动完成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落地1项。七是强化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鼓励绿色建筑、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或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以及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项目,率先采用获得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八是开展建筑节能领域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建筑节能监管责任,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三)保障措施。明确了三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节能工作保障机制,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同时,要加大对基层节能工作的支持力度,健全机构和人员配备,加大节能工作培训力度。二是落实目标责任。要求各区、各部门梳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措施,制定细化建筑节能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按要求定期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报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推进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宣传教育,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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