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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印发乌海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6152/2021-07515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关于印发乌海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21-01-12 00:00:00 公开日期: 2021-01-12 18:22:3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乌海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为切实做好乌海市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六部门联合印发实施《乌海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生幸福生活的向往。通过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使生态文明理念在社区进一步深入人心,推动社区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以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空间区域为创建对象。到2021年底,全市3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到2022年底,全市6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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