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关于印发乌海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6152/2021-07515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
| 概 述: | 关于印发乌海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 ||||||||
| 成文日期: | 2021-01-12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1-01-12 18:22:3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为切实做好乌海市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六部门联合印发实施《乌海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生幸福生活的向往。通过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使生态文明理念在社区进一步深入人心,推动社区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以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空间区域为创建对象。到2021年底,全市3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到2022年底,全市6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