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2026年度第一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审查意见公示期截止2026年4月24日17时,对所公示意见有异议或有问题的,可以提出申辩,审查意见为未通过的企业可从行政审批系统里查看具体意见。
公示期间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邮寄报送材料的企业或个人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备所需。
同时,依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行政许可中加强信用信息应用工作的提示函》要求,我局通过“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相关版块对该批企业进行了信用核查,核查结果显示该企业无失信信息。
特此报告
联系电话:0473-3998391、3998392
联系地址:乌海市民中心二楼企业服务专区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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