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登记注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各专业技术人员: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 人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请有关单位及个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即日起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是否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于10月20日前报送整改台账。对存在“挂证”问题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单位应当及时整改,办理注销等手续;对在自查自纠期间及时整改到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单位,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对自查自纠敷衍应付、逾期未报送台账的企业,市区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从严从重处罚。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自查台账(1).docx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自查自纠的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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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9日
(联系人:曹钟元 联系电话:692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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