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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第二批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6日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关于公开征集第二批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机构的通知

各高校、科研院所、设计院、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妥善解决乌海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问题,防范化解建设工程领域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提升我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公开征集第二批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机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3年3月16日至4月6日。

二、征集报送范围

经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意愿从事消防遗留项目消防安全评估的高校、科研院所、设计单位或消防安全评估公司等技术服务机构,并应满足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1)设计院:具备工程设计综合或专业甲级以上资质。

(2)消防全过程咨询机构:具有5年以上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过不少于5项不同行业的大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验收技术服务咨询工作。

(3)消防安全评估机构: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认可,具有5年以上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不同行业的特殊建设工程项目消防安全评估工作。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近3年内未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4.具备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评估工作所需的技术力量,拥有一定数量的建筑、结构、消防、电气、给排水、化工、冶金、电力等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且企业技术负责人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5.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设施设备齐全,具备消防设施检测、试验能力。

6.符合本次征集资质条件的消防全过程咨询机构及消防安全评估机构需同具备工程设计综合或专业甲级以上资质的设计院以联合体的形式联合入库。

三、工作内容

1.对乌海市范围内建设工程消防遗留项目的消防安全现状进行技术评估论证,并出具评估报告;

2.对项目存在的消防审验有关问题提出整改方案;

3.指导整改责任主体运用消防新技术、新设备和加强管理等相关措施,提高项目日常消防安全防范能力水平等。

四、征集内容及报送方式

(一)所需资料

1.联合体声明(牵头人应为设计院)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明文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3.企业简介资料;

4.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信息及证书复印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5.相关业绩证明资料至少提供8份有关消防项目评估的合同;(核对合同原件,留复印件)

6.相关收费标准说明;

7.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证明(或承诺);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送方式

请符合要求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填写《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机构报名表》和《专业技术人员统计表》,并将报名所需资料附在报名表后扫描发送至我局电子邮箱,纸质资料需在每一页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22室。

联系人:刘佳乐

咨询电话:0473-6987765

电子邮箱:whszjjxfzx@163.com 

附件:1.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机构报名表

2.专业技术人员统计表

关于公开征集第二批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机构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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