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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住建局《关于建立联合监督、检查、线索移送长效机制的通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2日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大会和《内蒙古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住建行业的事中事后监管,持续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依据乌海市委市政府《乌海市以一流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我局联合乌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乌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印发了《关于建立联合监督、检查、线索移送长效机制的通知》,现公示如下: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乌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乌海市消防救援支队

关于建立联合监督、检查、线索移送长效

机制的通知

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各科室及二级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2〕4号,为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消防部门审批信息互通共享、监管业务协同、违法线索双向移交、违法行为联合查处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联合监督检查机制

市住建、市人防、市消防部门每年应按照全市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开展联合大检查,对于联合检查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住建、人防、消防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调查取证并确认违法违规线索,对于单独检查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线索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收集相关证据移送业务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二、建立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移送机制

各部门发现违法违规线索需要向业务主管部门移送的,均采取文函形式移送,移送材料应包含移送函、整理形成的违法违规事实材料、现场检查记录及其他证明违法事实的证据材料等,各部门收到移送材料后应签收《案件线索送达回证》,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移送部门。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市住建、市人防、市消防部门应开展联席会议,一是针对重点、突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联合整治;二是及时沟通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的具体进展,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对于日常检查中发现的个别违法违规行为,因证据不足、调查取证难度较大的,可通过联席会议移送问题线索;四是需要其他部门相关认定意见支撑的,商请业务主管部门出具认定意见。

四、信息沟通共享

市住建、市人防、市消防部门要积极推动乌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内蒙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管信息平台、消防系统互联互通工作,指定专人做好监督、检查及执法信息沟通共享工作,第一时间传达需要共享的监督、执法、检查相关政策文件及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市住建、市人防、市消防部门联合监督、执法、检查长效机制是维护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秩序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住建、人防和消防部门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把建立联合监督、执法、检查长效工作机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实施。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市住建、市人防、市消防部门,要在联合执法工作中,密切联动,快速反应,依照各自的职责,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确保联动执法的严肃性和实效性,做到依法办案、文明办案。 

(三)强化措施,确保实效。努力探索健全规章制度,严厉打击和惩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做到边开展工作,边总结完善,迅速形成声势,尽快取得实效,确保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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