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2021年度第四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将核准的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予以公布。以上已启用电子证照的事项,自核发电子证书之日起,原核发的纸质证书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第五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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