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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7日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三区住建局,各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企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6年度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工作部署,为扎实推进我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问题整改落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防范资质虚化、人员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现就做好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各方工作责任

三区住建局要高度重视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统筹做好预警提示、督促整改、材料复核、情况上报等工作,实行销号管理,坚决杜绝重核查、轻整改的现象。同时,要对自治区建管系统标记资质预警、资质异常的建筑业企业进行全面资质核查,所有人员信息均需核对(详细名单见附件)

各建设工程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监管公共服务信息系统,认真查看本企业预警异常信息,自主开展自查,依法开展整改,切勿轻信各类中介机构虚假代办整改宣传,防范上当受骗。

二、明确整改对象与核查重点

(一)整改对象

1.自治区建管系统标记资质预警、资质异常的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企业;

2.各级住建部门抽查发现人员、技术装备不满足资质标准的企业。

(二)重点整改内容

1.注册建造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数量、专业、执业条件不达标;

2.企业主要人员劳动合同、社保缴纳不规范,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第三方代缴等问题;

3.企业基础信息与系统填报信息不一致,信息变更未及时办理资质变更手续;

4.资质申报、核查过程中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三区住建局要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动态核查整改工作台账,对企业要强化帮扶指导,做好资质核查工作的政策解读,及时审核整改申请,将动态核查结果按时上报。同时,严肃工作纪律,审核整改工作不得与第三方中介代办合作,针对发现弄虚作假的企业、个人要依法严肃查处。

各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仅针对预警问题,还要对照全部现有资质逐项自查,提前补齐人员、社保、装备等短板,及时关注建管系统状态变化,安排专人负责资质信息维护,防范新增预警异常。同时,资质预警企业的整改资料要真实完整,严禁伪造、篡改资料,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附件:2026年度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预警名单8.31

2026年度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预警名单8.31--乌海市发布.xlsx

关于做好2026年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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