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物业管理服务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要求,我单位依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与《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结合《乌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编制形成了《乌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自由裁量基准》,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可书面反馈我局,电子版材料可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9日。
联系人:物业管理科
电话:0473-6987753 邮箱:whszjwwyk@163.com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东街8号二楼213室
邮编:016000
附件:1.《乌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2.《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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