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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乌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 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27日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为规范养犬管理行政执法行为,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保障《乌海市养犬管理条例》有效实施,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乌海市养犬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提高制度科学性、合理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单位市民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社会各界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修改意见建议,反馈意见请说明依据和理由。

1. 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whzjcgk405@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养犬管理条例》裁量基准征求意见反馈

2. 信函邮寄:邮寄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东街8号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016000,信封右上角标注养犬裁量基准征求意见反馈字样。

以单位名义反馈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馈请签署本人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便于沟通说明。

三、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城管科 联系电话:04736997097

附件:1.《乌海市养犬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2.《乌海市养犬管理条例》

《乌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pdf

乌海市养犬管理条例.pdf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8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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