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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2026年商品房展示交易会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26日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乌海市房产居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房地产业协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措施》(内政办发〔20261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房屋促销活动工作方案》(内建房〔202677号)要求,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我市房地产消费,更好满足广大市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筹办2026年乌海市线上商品房展示交易会(以下简称房展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决策部署,用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工具箱,坚持因城施策、精准施策。通过举办商品房展示交易会,集中推出一系列惠民购房政策,优化相关配套服务,加大房地产项目宣传推介,着力改善预期、扩大有效需求,提振市场信心,更好满足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组织单位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参与、产业联动原则,本次房展会由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乌海市房产居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房地产业协会承办,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商业银行等协办。充分发挥行业社会组织作用,以市场化方式为主,房地产业协会、房产居间服务公司积极参与承办工作。

活动时间

202691日起至20261031日,为期2个月。

四、活动方式

(一)线上选房与补贴申领

依托居间选房微信小程序,实现线上政策解读、房源选取、补贴申领流程,为购房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选房、看房、补贴申领一站式服务。

(二)线下集中宣传展示

以各项目售楼部作为主要展示场地,同时组织参展企业利用公园、广场、商场等公共场地开展政策宣传和户型展示,群众宣传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

)出台惠民购房优惠政策

活动期间购买参展房源并成功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的购房人可享受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基础购房优惠:对活动期间购买参展商品住宅并完成网签合同,且在活动期间登录居间选房小程序进行补贴申领的,根据商品房网签合同面积(不包含储藏室、车库、车位等其他配套设施面积)给予100/平方米的购房补贴(市、区两级按照1:1比例各补贴50/平方米),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

2.新市民置业优惠:对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购房人,在基础购房优惠基础上再增加50/平方米的补贴(市、区两级按照1:1比例各补贴25/平方米),累计最高补贴不超过5000元:

1)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24号)要求,新市民指因本人创业就业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3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

2)所购商品住宅为购房人在乌海市范围内的首套住房(以不动产登记查询及网签备案记录为准)。

3.二孩、三孩家庭优惠: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实施方案》(内政办发〔20256号)要求,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202511日零时以后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在基础购房优惠基础上额外增加补贴:

1)二孩家庭再增加50/平方米(市、区两级各补贴25/平方米),累计最高补贴不超过5000元;

2)三孩及以上家庭再增加100/平方米(市、区两级各补贴50/平方米),累计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

同一购房人同时符合新市民置业优惠和二孩、三孩家庭优惠条件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仅享受其中一项,不重复叠加。各项政府补贴均以户为单位,同一套住房仅限申领一次。

(二)出台公积金、银行贷款优惠政策

活动期间公积金、银行贷款均实行各类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措施见附件12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价优惠

活动期间各参展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推出活动期间专属折扣、特价房源;同时,同一机关、企业等单位职工或成员购买同一开发企业参展商品住房达到一定数量,认定为团购的(具体数量标准自行与开发企业协商),可与开发企业单位洽谈团购价格,具体措施见附件3

(四)全产业链联动促销

活动期间,全市部分家电卖场、通讯企业、汽车经销商面向房展会购房业主推出专属优惠,实行一票通兑机制,购房业主凭购房发票即可作为有效凭证享受相应优惠,具体措施见附件4、附件5(最终优惠内容以企业实际为准)。

六、补贴申领方式

购房人完成网签合同后,通过居间选房小程序提交补贴申请:

1.申请基础购房优惠需上传身份信息、网签合同信息、交款凭证等。

2.申请新市民置业优惠还需上传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及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首套房屋查询证明。

3.申请二孩、三孩家庭优惠还需上传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子女页)、出生医学证明。

待促销会结束后,由市住建局和属地住建局分别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比对、审核,同一购房人同时符合多项优惠条件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确定适用标准,不重复叠加。审核通过并经统一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住建局、属地住建局分别将补贴资金的各一半发放至购房人账户。补贴领取成功后,原则上不予办理网签合同注销手续;如因故确需退房的,购房人需将所领取的补贴资金全额退还,方可注销网签合同。(申报所需材料以居间选房小程序为准,包括上传身份信息、网签合同信息、交款凭证社保公积金缴纳证明、首套住房查询证明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

七、工作要求

)严格审核把关

三区住建局要严格把关参展房源信息,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存在抵押、查封的商品房不得进行销售。活动期间,所有参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媒体宣传平台对其网上布展内容、广告宣传内容真实性负责。同时,建立市、区两级双审双核机制,市级确定专人负责审查补贴申领材料合规性,区级设立专职审核岗位负责材料真实性、合规性核验,确保购房补贴发放公开、公平、公正。

(二)加强自媒体与多产业联动宣传

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户外大屏、短视频平台及自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促销活动整体安排、优惠政策、参展项目及房源信息、交易操作细则等。同时,将房展会与本市文化、旅游、体育等产业联动宣传,提升城市吸引力,挖掘外来人口置业潜力。

)做好活动总结

房展会结束后,认真盘点活动开展情况,做好后续与财政部门对接工作,保障购房补贴及时无误发放至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账户中,并进行档案资料归集,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不足,对群众和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归纳改进,为持续举办房屋促销活动积累经验。将活动成效、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对房地产市场的积极影响等形成报告,报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并对活动成效进行绩效评估。

附件:1.公积金政策优惠

      2.银行商业贷款优惠

3.房地产开发企业优惠

4.家电优惠

5.汽车优惠

6.餐饮企业优惠

附件2:银行商业贷款优惠.docx

附件1:公积金政策优惠.docx

附件3:房地产开发企业优惠.xlsx

附件4:家电、通讯销售企业优惠.xlsx

附件5:汽车销售企业优惠.xlsx

附件6:餐饮企业优惠.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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