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召开《乌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8日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为规范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提升工程建设质量,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乌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拟召开乌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乌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810星期一15:30

地点: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东街8号,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取相关部门推荐及自愿报名的方式公开征集听证代表。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企业代表、律师由听证组织机关邀请、相关单位推荐产生;群众代表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产生。

四、听证会报名

(一)报名条件

欢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

1.年满18周岁;

2.具有乌海户籍;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报名期限和方式

1.报名期限:20268718:00前。

2.报名方式:通过邮件申请的形式进行报名。将《听证会报名表》(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发送至whszjjsck@126.com;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五、听证会参会须知

(一)本次听证会不受理电话、传真方式提出的报名申请。

(二)听证报名人应熟悉相关情况。

(三)听证参加人如对乌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有意见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听证参加人届时应准时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五)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未经许可,与会人员不得随意录音、拍照,影响听证秩序。对违反听证纪律的人员,听证主持人可以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可以责令其离场。

特此公告。

附件:1.乌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听证会报名表

附件.docx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728日   

打印 关闭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