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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典型案例通报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25日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为持续巩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成效,切实发挥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作用,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持续营造严的氛围,打造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现对两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典型案例一: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项目名称:海南区某冷库工程

基本案情:通过大数据筛查发现,该项目投标单位北京制冷设备A有限公司和北京制冷B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上传投标文件使用IP相同问题。经查,北京制冷设备A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某为谋取中标,借用北京制冷B科技有限公司资质同时投标,涉嫌串通投标。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海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投标单位北京制冷设备A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

典型案例二:投标人围标、串标

项目名称:乌达区某基础设施项目

基本案情:投标人A公司法人陈某某为谋取中标,找到个人,王联系了B公司乌海分公司负责人王某某B公司负责人某某联系了C公司,用这三家单位围标串标。并制作A公司和B公司的标书进行围标串标。

处理结果:1.被告单位A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2.被告人A公司法人陈某某犯单位行贿罪、串通投标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九万元。3.个人犯串通投标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4.被告人B公司负责人某某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各单位、各部门要以此次通报的典型案例为鉴,深刻认识到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的严重危害性,清醒认识到招标投标领域是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的关键环节,摒弃侥幸心理、特权思想,坚决抵制招标投标领域违规干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歪风邪气,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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