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自治区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结算管理暂行办法》(内建标〔2024〕1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5〕15号),相关文件的出台对代建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工程承包方式、施工过程结算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23〕36号)已与当前形势发展不相适应,我局对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完善。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于2026年5月26日前,以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至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科。
联系人:吕俊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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