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乌海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予以修正。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将《乌海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以便进一步完善。欢迎社会各界对该《条例》提出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反馈至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规科邮箱:whjwfgjc@163.com。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7月25日-2024年8月24日
联系电话:0473-6922160
附件:1.附件1.关于《乌海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x.docx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