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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部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建设项目评标专家评标资格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1日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行业评标(评审)专家业务水平,规范评审行为,提高评标质量,2023年10月23日至12月23日,市住建局举办了乌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评标专家及相关技术人员网络培训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截至考试结束,此次培训中有5名专家考试成绩不合格。为加强专家队伍管理,维护政策法规严肃性,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评价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决定对此次网络培训中考试不合格的5名专家(具体名单见附件)暂停评标资格,待本年度建设领域招投标专家培训合格后,经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恢复专家资格。若受处理的评标(评审)专家对结果存疑,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住建部门申请复查。

  各评标(评审)专家要加强自律,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自觉遵守评标纪律和行为规范。市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住建领域评标专家的入库审查、廉洁教育等,强化本行业评标(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处理评标(评审)专家的违规行为,清退不合格专家,确保专家队伍的纯洁、高效。

       附件:2023年乌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评标专家及相关技术人员网络培训班不合格人员名单.docx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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