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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5日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三区住建局、施工图审查机构、各建设单位:

  为加快项目开工,结合我市实际,市工改办继续优化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分阶段办理情形,推行容缺办理和告知承诺制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阶段办理划分标准

  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在确定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并在具备满足施工要求的图纸和其他要件后,可根据建设计划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1.房屋建筑工程

  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可按“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主体工程+外网工程”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其中,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阶段主要涵盖土石方、基坑支护、地基处理等子分部工程。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道路、管线等线性工程可按里程桩号或管线桩号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分阶段申请材料

  容缺办理房屋建筑工程“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和线性工程分阶段施工许可证时,可提供加盖规委会专用章的规划方案代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供图审机构出具的基础部分施工图技术审查意见代替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特殊消防设计审查、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在申请主体施工时一并办理。人防工程易地建设的,易地建设缴费证明可在办理主体施工许可手续时提供。建设单位需同时承诺在未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前不进行主体施工(详见附件1)。在未取得主体施工许可证前进行主体施工的,住建部门责令停工整改、按照未批先建行为进行处罚并记录一般失信信息,该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的其他项目不再允许分阶段办理。

  申请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工程+外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可提供“在取得外网工程图审合格书前不进行外网工程施工”的承诺(详见附件2)代替外网工程图审合格书,发证机关应予核发“主体工程+外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后续只需补充外网工程图审合格书和图纸,即可开始外网工程施工。在未提交外网图审合格书前进行外网施工的,住建部门责令停工整改、按照未批先建行为进行处罚并记录一般失信信息,该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的其他项目不再允许分阶段办理。外网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申请办理施工许可,已满足外网条件的特殊情形需在申请表中进行说明。不办理分阶段施工许可的工程建设项目,外网工程申请方式可参照执行。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原则,外网工程应同时申请,不适用承诺制办理。

  三、其他事项(强化监督管理)

  (一)严禁通过分解项目规避办理施工许可。申请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以工程整体投资额或整体建筑面积判断是否属于应当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规范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闭环管理。申请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发证机关核发同一张施工许可证。在未申请全部施工许可内容前,施工许可证编号统一为“******************(限)”,并在备注栏明示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的相关信息,并将信息同步推送至自然资源、住建、国防动员办公室等监管部门。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应在工程全部完工后一并办理竣工联合验收手续。

  (三)严格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申请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总承包)、监理、设计、勘察等参建单位原则上应保持一致。工程整体的现场从业人员及技能人员配备数量、岗位设置、技能等级、任职条件等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和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质量安全的过程控制和验收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对于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的,建设单位应承担因此而导致的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施工许可手续变更、工程质量缺陷、工序衔接不顺等风险。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应当按职责依法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共同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分阶段建设内容完成后,如无法及时申请下一阶段的施工许可,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持续对基坑边坡的稳定性进行监测,直至基坑完成回填;基坑支护超过设计使用期限,应采取有效措施包括回填基坑等方式保证基坑安全。

  (四)加强部门联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发证机关应当结合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管理等工作,强化颁发施工许可证后的监督管理,对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条件发生变化、延期开工、中止施工、前一阶段完工后未取得下一阶段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等行为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分阶段和承诺制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机构应同步进行质量和安全监督,及时查处违规违法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监督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发现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注册执业人员未按照承诺履职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情节严重程度,依法依规采取限期整改、停工整改、认定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撤销施工许可、提请有权限的部门撤销注册执业证书等措施严肃处理。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施工许可手续适用容缺和告知承诺制办理的通知》(乌建局函字〔2022〕243号)内有关容缺办理和勘察设计质量告知承诺的相关内容同时失效。

  附件:1.不违规进行主体工程施工的承诺

  2.不违规进行外网工程施工的承诺

 

  附件1

  不违规进行主体工程施工的承诺

  住建局:

  现就我单位(☑建设 □代建)的                项目申请办理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施工许可。我单位承诺在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前不违规进行地基基础底板及以上施工。如未履行承诺,自愿接受行政机关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代建单位):

  年  月  日

  附件2

  不违规进行外网工程施工的承诺

  住建局:

  现就我单位(□建设 □代建)的                项目申请办理主体工程+外网工程施工许可。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已包含上述工程内容,我单位承诺在取得外网工程图审合格书前不违规进行外网工程施工。如未履行承诺,自愿接受行政机关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代建单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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