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上午,市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1年第12次(扩大)学习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慕志忠主持会议。副处及以上领导干部,局属单位、科室负责人参加学习。
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石泰峰书记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郑宏范同志在全区党史学习教育省级层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专题调度会上的讲话精神,并立足住建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结合市委优化营商环境“回头看”巡察整改反馈意见进行专题研讨。与会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依次做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对煤炭消费转型升级、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深化党史学习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考量和战略意图,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推动乌海城市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增强人民获得感和幸福感。
会议要求,要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对全局确定的12项重点民生事项抓好工作调度,实行台账管理,实时掌握工作进展,坚持办结一件销号一件,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推动各项重点民生事项落地落实,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难题,把群众反映的“试卷题”变成暖心“成绩单”。要增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现实紧迫感,树立“四个共同”的中华民族历史观。要立足住建工作实际,充分考虑乌海市民族工作实际情况,调动各方面做好民族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处理民族问题不出错、协调民族关系不走样、推动民族工作不跑偏。
会议强调,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坚决打好、打赢这场攻坚战。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自查自纠。结合市委巡察反馈问题,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全局各审批、业务环节存在问题,建立自查自纠台账,制定整改“时间表”“路线图”,细化措施,厘清责任,倒排工期,逐项落实。要加强行业监管,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按照市委政府部署要求,推动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落实“属地+部门”管理模式统一责权划分,制定行业规范文件促进市场发展,同时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要加大监督问责力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大对全局干部职工在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中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力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提醒谈话、警示约谈、批评教育等方式进行预警教育,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筑牢“第一道防线”,努力营造住建领域良好的营商环境。
会议还重温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并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法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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