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出重点、完善制度、规范内容,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通过多种形式解读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和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及时发布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类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8条,其中,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党务政务、通知公告、城管动态等内容187条,利用政务微信及时发布社会关注度高、与市民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城市管理动态、相关政策法规和便民利民等热点信息5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进行了规范,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切实做好答复文书标准化、答复程序严格化、答复时限法定化工作。截止目前,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规范公开内容,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分类,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增强公开的实效性。二是加强统一管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形成畅通、及时、高效、透明、完善的信息公开体系。
(四)平台建设情况
重新建设了门户网站,继续加强网站专栏建设,进一步丰富网站内容,优化栏目设置,加快数据更新,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对与职责无关且内容更新无保障的栏目,及时予以归并、屏蔽或删除;属于职责履行的信息公开栏目,将不断丰富完善内容,杜绝网站及栏目不更新、站点无法访问、空白栏目、网站可用性和实用性差等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五公开”原则,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目录》和《政务公开制度》,明确了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完善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发布机关在公开该政府信息前,及时与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1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9 | 0 | 36 | |
行政强制 | 8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276.94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城管工作动态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二是社会公众对我局信息公开尚不熟悉,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三是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推进文件报备和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的工作,主动把公众密切关注的城管信息编入信息公开目录。二是拓展公开形式。加强网上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我局信息目录的更新维护,为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提供便利;对公众咨询多的政策法规和相关办事程序等,编制便民问答手册,开设“网上互动平台”,建立与群众直接对话的“渠道”。三是加大普及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网站等宣传媒体,加大城管工作宣传力度。四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我局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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