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市住建委专题研究中央公园小区 电梯年检问题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6152/2018-10160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工作动态 | ||||||
概 述: | 市住建委专题研究中央公园小区 电梯年检问题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8-07-04 15:33:2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为切实保障小区居民出入安全,维护广大业主权益,7月3日下午,市住建委副主任郝利平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海勃湾区中央公园小区电梯未年检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市住建委物业科、市物管中心、海勃湾区房管局、新华西街道办事处和盛世社区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市住建委法律顾问参加会议。
前段时间,市住建委接到海勃湾区中央公园小区业主和业委会的上访投诉,由于该小区2018年1月更换了新物业服务企业,原物业服务企业与新物业服务企业在电梯年检费用问题上始终未能达成协议,导致自2017年9月至今该小区电梯仍未进行年检,存在运行安全隐患。接到投诉后,市住建委高度重视群众反映问题,期间多次对两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约谈、协调无果,给小区业主造成了极大地不便。
在专题会上,海勃湾区房管局、新华西街道办事处和盛世社区相关负责同志详细介绍了中央公园小区电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与会同志针对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并认真听取了法律顾问的意见。会议一致认为,应由乌海市明庆物业公司与乌海市海誉物业公司各自承担其服务期内中央公园小区电梯年检费用,不应以任何理由损害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会议要求由市住建委、海勃湾区房管局、新华西街道办事处、盛世社区和乌海市特种设备管理所联合出击,共同约谈两家物业企业,尽快对中央公园电梯年检到位,保证运行安全。
会上,郝利平副主任强调,我市各物业管理部门要站在“真心实意解决百姓最关心的问题”高度,明确职能职责、尽职履责、依法行政,积极化解矛盾和纠纷,确保百姓的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对于存在问题且拒不整改的企业必须严肃通报,并纳入诚信档案平台进行考核,对社会形象差、服务不规范、管理水平低的企业坚决予以清理整顿,促进我市物业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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