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28号提案的答复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6152/2020-01976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分类: | 政协提案 | ||||||
概 述: | 关于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28号提案的答复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0-08-06 15:27:2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乌建复字【2019】33号
【办理结果:B】
关于市九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28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
刘国海、徐素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房屋公摊面积收取供暖费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征求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意见的函》文件要求,市住建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条例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向各供热、燃气经营企业征求了意见,在上报自治区住建厅的修订意见汇总报告中提出“建议明确:楼房公摊面积部分应如何收取热费”。待新的《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出台后,我市将执行条例规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郝利平
联 系 人:徐文婷
联系电话:0473-6987763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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