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市政协九届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6152/2020-01973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分类: | 政协提案 | ||||||
概 述: | 关于市政协九届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0-08-06 15:26:3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乌建复字【2019】30号
【办理结果:B】
关于市九届政协二次会议第70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
张继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林荫大道光明路北段的修建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修建光明路(林荫大道以北)已列入海勃湾区道路工程PPP项目之中。因涉及土地权属、征拆等问题,暂无法修建光明路(林荫大道以北)。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郝利平
联 系 人:徐文婷
联系电话:0473-6987763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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