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答复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6152/2020-01972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分类: | 政协提案 | ||||||
概 述: | 关于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答复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0-08-06 15:26:1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乌建复字【2019】29号
【办理结果:B】
关于市九届政协二次会议第69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
张曼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全面计量供热改造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新建小区供热计量问题
根据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市供热计量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我市已于2009年起实施供热计量工作,目前已经收到一定的成效。自2009年开始至今,海勃湾区共计安装使用热计量表31000多只,供热面积达到407万平方米。其中机械式刷卡热计量表4100只,面积48万平方米,其余为超声波热计量表。所有热表遍布我市72个小区,其中自2009年开始的新增供热小区全部安装热表并计量收费,部分小区进行了既有建筑节能和分户计量改造后,也全部安装了热表并实现计量收费,乌达区、海南区也在同步推进过程中。我市还将陆续进行既有建筑节能和分户计量改造,最终实现我市全部的热计量收费。
二、关于我市老旧小区的计量改造问题
安装供热计量必须先做到既有建筑的节能和分户,包括更换供热管网、外墙做保温等,否则无法安装分户计量装置,更无法达到居民节能节费的效果。由于我市现在全部采用超声波热计量表,对于平房、小二楼等集中供热的居民住宅,根本无法安装计量装置,也无法实现节能效果,需陆续拆迁改造完毕后才可安装使用热计量装置。
我市今年仍将继续实行热计量改造,所有新增供热小区做到百分百的热计量覆盖。同时还将继续对有条件的既有建筑节能和分户改造的小区进行热计量改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郝利平
联 系 人:徐文婷
联系电话:0473-6987763
2019年6月25日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