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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7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6152/2024-04948 发文字号: 0
发文机构: 市直部门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
概       述: 关于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7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4-06-18 00:00:00 公开日期: 2024-06-18 17:09:2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7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18 17:09:26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乔文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动物饲养及遗弃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指出的动物饲养及遗弃管理现状很客观、很有针对性。目前我市在动物饲养以宠物狗、宠物猫为主。居民宠物管理方面主要存在遛犬不牵绳、犬吠扰民、犬只随地大小便、在小区、公共场所等区域放养犬只、犬只伤人等问题;同时我市近年来拆迁移居导致的居民弃养宠物、流浪动物增多等问题,影响了市民的工作生活。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在动物饲养及遗弃管理方面方面进行以下工作。

  一、积极推进立法工作

  按照我市人大立法计划,由我局承担《乌海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起草工作。先后召开2次党组会议、

  2次局长办公会,逐条研究条例内容。邀请市公安局、市农牧局、

  市司法局、三区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物业协会、犬只收容机构和动物诊疗机构代表参加条例立法工作调研会,明确部门职责、犬只禁养种类、犬只登记、犬只免疫、养犬行为规范、收容救助等问题。按照时间节点,将配合人大开展立法工作要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推进。

  二、加强动物日常管理工作

  一是加大管理整治。各区城管执法局采取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的方式,对辖区内的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遛犬人员进行劝离,并在相对集中的时间(早、晚)进行错时执法,对养犬人进行劝导、警告,2023年以来持续纠正遛狗不牵绳、宠物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1820余起,发放遛狗绳约3300余条。二是推进疫苗接种。目前我市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动物诊疗机构9家,实施犬只狂犬疫苗接种。三是强化流浪犬收容。各区畜牧兽医局雇佣社会人员逮捕流浪犬送至各区流浪犬收容场所,目前收容流浪犬1100多只。

  今后,我局将结合您的建议,不断改进和加强工作。一是积极推进立法工作。按照该条例立法工作推进时间表安排,积极推进落实,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完成立法的规定任务。二是加大宠物饲养的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报道,动员全社会规范动物饲养,减少遗弃行为,为规范全市动物管理工

  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段世雄

  联 系 人:张振新

  联系电话:15334733366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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