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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6152/2024-04901 发文字号: 0
发文机构: 市直部门 信息分类: 人大提案
概       述: 关于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4-06-18 00:00:00 公开日期: 2024-06-18 17:54:3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18 17:54:33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于海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适老化改造中为步梯楼房加装电梯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是近年来的社会热点、民生重点,也是人大、政协提案的焦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加装电梯再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可见国家对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的重视。近年来,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各级政府、各部门、街道社区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申报2019年自治区财政补助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的通知》(内建房函〔2019〕708号)文件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建筑单位为单位,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2005年前交付使用的未安装电梯的多层住宅;二是该多层建筑未纳入征收、拆迁和棚改项目;三是建筑单元的全部业主同意加装电梯;四是加装电梯后符合规划、建筑结构安全、抗震安全、消防安全及应急疏散要求;五是安装电梯的全部业主就安装电梯工程费用的筹集以及电梯的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达成分担协议。经与上级部门对接,今年自治区将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会对加装电梯的申请程序、补助金额、居民分摊规则和审批流程作出明确的规范。

  二、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展情况

  自2019年起,我市共为有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安装电梯15部,满足了部分群众的居住需求。其中,2020年我市安装电梯12部,每部上级补助50万元;2021年自治区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助标准进行调整,由原来的每部50万元调整至每部30万元,安装2部;2022年自治区对加装电梯的补助标准再次调整为每部20万元且尚未分配我市电梯加装指标。2023年,结合完整社区建设,为站东南小区安装电梯1部,上级补助20万元。今年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没有加装电梯项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如何尽快的推进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也是我们一直在思考的问题。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下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做好项目储备,争取上级资金补助。紧抓国家、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机遇,指导三区对全市具备加装电梯条件的老旧小区数量、住户需求等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建立项目库,做到因统尽统、因纳尽纳。通过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中央投资渠道申请资金,弥补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资金缺口大的难题。

  (二)出台实施细则,规范和简化工作流程。待自治区出台实施意见后,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使加装电梯工作在基本原则、职责分工、审批程序、操作流程、资金筹措、产权界定、运营管理、维护保障等方面有章可循。

  (三)探索多元化资金筹集渠道。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地区先进做法,积极探索业主自筹、社会资本投资、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资金筹措渠道,确保推进加装电梯工作的资金保障,将这项惠民工程做好。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加装电梯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让老百姓进一步了解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这一民生工程,确保每一项政策都能被居民充分理解和接受,提高居民对政策的认知度和满意度。鼓励人人参与到改造中来,更好地完善加装电梯这项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张哲恒

  联 系 人:杨天凯

  联系方式:0473-6987753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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