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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HN-2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6152/2024-04894 发文字号: 0
发文机构: 市直部门 信息分类: 人大提案
概       述: 关于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HN-2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4-06-18 00:00:00 公开日期: 2024-06-18 17:38:4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HN-2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18 17:38:40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段和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农区居民建房补贴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对于广大农区居民来说,住房条件的改善,不仅有助于提升日常生活质量,更是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一环。市住建局深入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积极开展农区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并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为契机,把解决农村安居问题作为一项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的重要工程来抓。

  一、全力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一)深入推进农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全面摸排,精准掌握底数。结合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三区住建局指导属地乡镇组织第三方开展房屋安全鉴定,精准摸排低收入“四类”群体住房安全,对筛查后的危房户逐一进行实地核查,为危房改造工作提供精准的基础数据。截至目前,组织指导三区排查房屋9470户,开展房屋鉴定1724户,抽查复核房屋1529户,鉴定出危房473户,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已全部完成整治,整治率100%。二是全力推动,确保任务落地。严格落实《农区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要求,细化、量化各项任务,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过程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指导,紧盯建前、建中、建后三个关键环节,实现监管全面化、全程化,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三是全域联动,夯实安全基础。建立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结合“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对全市“六类对象”进行全面动态监测,全面掌握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情况。加强农户住房安全日常巡查机制,实行农户报告、村组巡查、乡镇核实的三级农村住房安全监测动态管理,对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住房进行等级鉴定,并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联动共享数据,及时将动态新增的符合危房改造的农户纳入年度危房改造计划,做到“即增即清”。

  (二)稳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近年来,我市累计争取到位国家、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合计5000余万元,支持全市4045户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户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持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其中,2023年争取并拨付各级财政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32万元,完成危房改造任务4户;2024年动态新增危房改造任务1户,争取到位上级补助资金2.1万元。目前,属地住建部门已完成建前技术指导,拟于近期开工,危房改造任务持续有序推进。

  (三)精准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6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建规〔2024〕340号)要求和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规定,在接到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预算后,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预算分解到相应区和具体项目,并督促各区在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手中。

  二、持续组织开展乡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

  累计组织乡村建筑工匠培训50人次,并将《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农村牧区住宅庭院设计图集》(以下简称《图集》)和《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作为培训必修课,进一步提高乡村建筑工匠的识图能力和施工质量安全水平,助推美丽乡村建设。同时,为各区发放《图集》40本、《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手册300余份,并主动送《图集》下乡,广泛普及农村科学建房知识,为农区居民建房提供参考,引导其因地制宜选用设计方案,建设符合安全要求及自身生活习惯的农房。

  三、积极培育试点村庄带动全域整体提升

  按照“因地制宜、示范引领、分类施策”原则,积极发掘培育试点示范村镇,并联合市农牧局有序组织推荐申报。以点带面扎实推进乡村建设,有效解决“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问题。目前,海南区巴音陶亥镇赛罕乌素村已入选国家、自治区美丽宜居村庄,乌达区泽园新村、海南区万亩滩村先后申报2023年第一批、第二批美丽宜居村庄,新丰村被推荐申报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试点,一批“试点村庄”先行先试、探路领跑。

  综上,乌海市已按照国家、自治区现有政策规定和标准,向农村特定群体发放农区房屋建设补助资金,保障其基本住房安全。同时,通过加大监管、宣传和培训力度,充分发挥试点村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农区房屋建设质量和水平,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整体美观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部门协同共享,强化农区房屋动态监测。定期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衔接沟通,掌握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名单,并与农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台账进行比对;结合农区房屋动态巡查监测,及时将鉴定为C、D级的农户信息推送给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进一步核实筛选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

  (二)持续提升农村农房品质。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将动态新增的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年度危房改造计划,实现应改尽改。强化危房改造全过程监管,确保年度危房改造任务全部开工,严格执行竣工验收管理,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农户提供相应资金支持。借鉴先进经验,积极探索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

  (三)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建立健全新建农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严控增量安全风险。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统筹衔接行政审批与安全监管,建立农房质量安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强化农房用地、规划、建设、使用全过程管理,切实保障农房选址、设计、建造和使用安全。同时,加大农房建设工匠培训力度,为农民提供农房设计服务和全过程技术指导,以满足农房建设整体美观要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闫颖

  联 系 人:邢丽丽

  联系电话:18247364014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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