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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印发乌海市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二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6152/2021-09078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关于印发乌海市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二
成文日期: 2021-12-02 00:00:00 公开日期: 2021-12-02 16:53:0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乌海市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二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方案》提出了要以完善居住社区配套设施、补齐社区短板为重要任务。一是要合理确定居住社区的规模,以城市道路网、自然地形地貌和现状居住小区等为基础,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居住社区规模。要结合实际统筹划定和调整居住社区范围,明确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实施单元。二是要落实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完善居住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建设内容和形式,作为开展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主要依据。三是需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充分利用居住社区内空地、荒地及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等配建设施,增加公共活动空间。推进相邻居住社区及周边地区统筹建设、联动改造,加强各类配套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共建共享。加强居住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为居民出行、生活提供便利。四是要确保新建住宅项目同步配建设施。明确规模、产权和移交等规定,确保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做好产权移交。地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确保产权人按照规定使用配套设施,未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性质。五是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按照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多方参与治理要求,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居住社区管理机制。鼓励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暂不具备条件的,通过社区托管、社会组织代管或居民自管等方式,提高物业管理覆盖率。提高城市管理覆盖面,依法依规查处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协助开展社区环境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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