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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市住建局2020年度依法治市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6152/2021-00302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市住建局2020年度依法治市工作报告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1-01-08 17:50:2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市住建局2020年度依法治市工作报告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乌海日报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2020年,市住建局按照市委政府统一部署,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水平,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2020年度依法只是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一)履行第一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治市工作并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和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每季度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和深化改革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不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市住建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深化改革任务台账》,并将任务台账分解落实到各责任科室,采取“统筹安排、层层落实、及时督查”的方式扎实开展工作。

  (二)树立法治“标杆”,引领用人导向。一是建立年轻干部结对帮带机制,积极采取所在科室工作人员“一帮一”、科室和岗位负责人“老带新”等方式,既传授业务知识、工作经验,又监督其依法依规、遵纪守法,不断提高年轻同志法治能力;二是严格落实《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乌海市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执行推荐、选拔、考察、公示、试用、任用等程序选用干部,把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纳入选人用人的重要环节。今年以来,累计调整干部4批次37人次,以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导向,搭建良好的干事创业平台。

  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为常态化做好疫情提供保障。一是做好为做好疫情防控。按照市委、市政府及自治区住建厅的统一部署,成立乌海市住建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昌慧任指挥长,印发文件第一时间落实房地产业、建筑业、物业、建筑工地等联防联控工作职责。对生活垃圾处理、热力、燃气、给排水等15个公用事业企业疫情期间每日调度,确保居民供水、供暖、供气等安全稳定。督促物业企业配合街道办事处、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和流动人员管理摸排,构建疫情防控壁垒。发起住建行业抗击疫情爱心捐赠,共90家住建行业企业和个人向各红十字会、疫情防控一线捐赠款物合计529.1万元。2020年后半年,市住建局研判疫情形势,推动部署全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再次印发一系列文件,将业务工作与疫情防控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抓紧抓细、落地落实。二是落实“六稳”“六保”,储备防控物资。针对住建系统“点多面广”的实际情况,市住建局认真研判住建领域疫情传播风险,确定了物业小区、房地产、建筑工地等重点防控行业领域,有针对性地组织研究防控举措、制定防控方案、筹备防控物资。截至目前,市住建局已储备防护服200套,口罩6万个,手套1万副,消毒片2吨;全市261个物业小区共储备口罩7万只,防护手套2.4万付,防护服800套,红外测温仪160支,每个小区均储备消毒液、消毒片等消杀物资。我市今年开复工的133项工程中大多数已停工或竣工,目前仍在冬施的项目仅剩4项,均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为供水、供热、供气行业从业人员优先接种了新冠疫苗。各房地产销售场所也按要求配备了消杀防疫物资。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实地宣传等方式向全社会和各行业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措施,提高全民防控意识。

  (二)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深入“放管服”改革,本着“应放尽放”原则,简政放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下放各区审批事项6项。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结合机构改革,优化组织结构,按要求理清各部门及所属单位职责权限,重新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梳理监管事项35项,完成权责清单系统录入行政许可事项9项、行政确认事项4项、行政处罚事项395项、行政征收事2项、行政监督检查70项、其他权力12项。推行便民、高效、公开、规范的行政审批模式,着力落实“四办”事项64项,推行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取消部门规章设定证明事项59项,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37项。

  (三)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管理规定

  1.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按照市委政府《关于全面深化“三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昌慧同志任组长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等方面的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着力打通依法治市、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2.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做到法律顾问参与年度历次重大行政决策记录,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重大合同、涉法涉诉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核心作用,共书面答复28次,办结诉讼案件13件,仲裁3起。

  3.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时限压缩到90个工作日内。积极探索新型审批模式,推行施工许可“容缺办理+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不断简化办事流程,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帮办”、民生问题24小时解决等服务,供水、排水、供热、供气等市政公用服务实现集中受理,承诺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正常办理只需3-5个工作日。

  (四)严格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1.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按照自治区、市政府两级《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贯彻“三项制度”工作精神,成立了以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参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案卷示范文本》规范文字记录、音像记录,将适用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运用到实际工作,实现行政执法信息统一公示,全过程真实、规范、完整记录,现有持证执法人员57人(其中行政执法人员8人),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全面推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依法行使。

  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信用体系。一是科学有效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建立“一单两库”,完善工作举措,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对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物业管理主体进行随机抽查,目前共抽查13次,其中跨部门联合抽查1次,抽查情况全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二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快“红黑名单”运用和诚信制度建设,合法有效开展联合惩戒,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信用建设的政策与分级监管制度,有效加强了诚信制度化建设,充分应用信用平台并建立平台数据共享,今年以来累计报送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2条、良好行为记录6条、红名单记录1条,报送法人行政许可公示信息25条、市场主体分级分类监管信息40条、住房公积金欠缴记录8条,报送房地产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信息2条、黑名单记录信息2条,逐步形成了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五)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制定《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制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政策调整,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改革等事项出台之前或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进行系统科学的研判、预测评估、制定风险对策和预案。以便有效地规避预防降低控制和应对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从源头上减少、预防、消除不稳定因素,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扎实落实普法责任

  成立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不断加大全面普法工作力度,推进全住建系统法治宣传,充分运用单位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号、悬挂横幅、美篇等手段开展保密法、《民法典》、非法集资法律风险等宣传活动3次,组织全局上下开展各类普法答题3轮次,向全局职工发放了《民法典》书籍,向司法局普治办等有关单位报送法制宣传专题信息3篇。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0年,我局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法治政府建设和深化改革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信用平台联合惩戒开展较少,对部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法人机构未能及时开展联合惩戒,同时在业务领域内组织的对信用方面的宣传活动较少,未形成浓厚的信用建设宣传氛围;二是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进展缓慢,因涉及住建领域的行政处罚事项较多,加之市综合执法部门缺乏专业人员,一直未能将处罚权移交正式移交给市综合执法局,造成行政处罚未能实行统一执法和执法不顺畅。下一步,市住建局将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住建的核心工作,立足服务,加强监管,不折不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一)积极谋划“八五”普法工作。结合上级部门普法要求,制定我局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全面推动我局普法任务。进一步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方式,大力宣传住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年度重点工作等,坚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在我局各项业务监管领域深入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增加企业、群众知晓度、满意度,同时继续加强干部职工对公共类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结合“法宣在线”平台强化干部职工对宪法、民法典、行政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学习。

  (二)加强住建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一方面积极开展联合惩戒,对被法院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房地产、建筑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纳入我局惩戒诚信黑名单,积极向信用办报送联合惩戒案例;另一方面大力开展房产、建筑市场、公用事业领域的信用宣传活动,通过信用宣传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等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提升企业、居民对信用建设的重视程度。

  (三)做好行政处罚权移交下放、衔接工作。一是积极与市综合执法部门沟通对接,本着“一次交清、逐步衔接”的原则,妥善做好行政执法权移交期间的执法工作,移交期间与市综合执法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确保不因移交原因耽误行政执法有关工作任务。二是继续与司法局对接,对我局拟下放的20条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补充依据,督促各责任科室与拟下放承接单位提前对接,做好下放交接工作。

  (四)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进一步提升我局执法监督人员行政执法能力,适时邀请有关专家、讲师到我局开展行政执法实践培训,通过学习执法程序、执法案例等,强化我局依法行政水平;二是继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及时维护好我局执法人员基础信息录入,指导新增执法人员安装手机端“执法易通行”APP,同时积极对接市司法局,在确定开展下一轮培训报名时做好我局人员的报名、培训、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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