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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年活动宣传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5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三区住建局,房管局:
为做好《乌海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普及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增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依法守约意识,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市住建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活动主题
  《条例》宣传活动主题是:“和谐物管,美好生活!”。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宣传、落实《条例》及其配套政策为重点,以“三进”即“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为载体,实现“三个引导”,即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增强依法守约意识、服务意识,按照合同约定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服务;引导业主增强财产意识、契约意识、消费意识和规约意识,依法理性维权;引导全社会了解物业管理行业特征,澄清对物业管理的认识误区,厘清对物业管理的职能定位,进一步提升对物业管理行业的认知度。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物业管理年活动宣传的组织领导,市住建委决定成立活动宣传领导小组。
    组   长:朱晞伶   市住建委副主任、房管局局长
    副组长:郝利平   市房管局副局长
尹光宇   海勃湾区政府副区长  
        吴晓东   乌达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武建国   海南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于   涛   市住建委房管科科长
张   蕾   市住建委物业科科长
        马学峰   海勃湾区房管局局长
        温   雁   乌达区房管局局长  
        白建峰   海南区房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办公室主任由张蕾兼任,工作人员张月秋。
四、活动时间
此次活动从5月1日开始至11月25日结束。
五、活动安排
此次活动将采取市住建委、三区住建局、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联动的方式,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和网络媒体宣传、组织有关人员培训、入户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再一次在全市掀起学习贯彻《条例》及配套政策新高潮,努力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六、宣传活动的步骤方法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2年5月1日至15日)。
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全面组织有关单位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精神,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物业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12]9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辖区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条例》的宣传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二)组织培训阶段(2012年5月15日至2012年7月25日)
1.三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召开座谈会,并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律师、业内资深人员和业主代表参加,围绕“业主大会建设”、“如何共创和谐物业管理”和“业主如何依法理性维权”等问题进行讨论。配合有关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时间:5月15日到25日。)
2.三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组织业主委员会进行《条例》学习培训,促进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提高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水平。(时间:5月25日到6月25日)
3.三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做好物业服务企业一线管理人员的《条例》学习培训工作,增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的守法意识,依据服务合同约定,努力为业主做好服务工作。(时间:6月25日到7月25日)
(三)掀起宣传造势高潮阶段(2012年7月25日到11月25日)
1、加强舆论宣传
《条例》实施前十天,三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积极联系、协调新闻媒体,利用媒体的影响力,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专题报道,进行广泛宣传,并组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强化广大居民对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认识与了解。
2、制作专题网页宣传
三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围绕业主、企业普遍关心的问题,编写物业管理新法规专题宣传材料,在市级网络媒体、市政务公开网和市住建委网站上设置专题栏目进行宣传。同时,还将结合业主反馈情况编写宣传材料提供给各区房管局,由其统一印刷后组织各项目入户发放。
3、组织物业管理知识竞赛
三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通过开展物业服务企业知识竞赛的形式,将此次活动推向高潮。
4、组织召开宣讲大会
实施前一周,由市住建委组织召开全市《条例》宣讲大会。会场地点定在市住建委会议室。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开展《条例》宣传活动是推动《条例》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是引导业主理性消费、物业服务企业依法经营的重要举措,是澄清对物业管理认识误区、减少物业管理纠纷的有效途径。各区房管局要高度重视,主管领导要亲力亲为,加强领导。要结合辖区实际,科学筹划,认真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5月15日前,各区房管局要将方案报市住建委物业科。
(二)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服从大局,立足长远,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参与宣传的主动性、自觉性。要结合企业、项目实际,以实现宣传目标为出发点,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辖区和企业的各项宣传计划落实到位。
(三)协调联动,及时沟通。各区房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及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一致,形成合力,扎扎实实搞好宣传活动,防止走过场,宣传落实工作要讲求实效,体现最佳效果;各区房管局要及时反馈活动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协调处理出现的各类问题。
活动结束后,各区房管局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将此次活动的有关文字、图片、影像资料,于11月25日前报送市住建委物业科。12月上旬,市住建委将召开总结表彰大会,通过反映各区宣传内容、听取先进经验介绍、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等形式,对此次活动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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