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建质〔2022〕33号)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自行参加年度继续教育,达到规定学时要求后,系统自动生成继续教育合格凭证,经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延期复核,我局审核准予延期复核手续,共有41人准予延期复核,现将准予延期复核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乌海市2023年2023年特种作业人员延期复核第二批人员名单
关于白军等41名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准予延期复核.doc
2023年3月14日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