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乌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市级人才周转住房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经用人单位统一申报和市住建局审查,并报经市人才办备案同意,现对市级人才公寓第二批拟确定入住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如对拟确定入住人员有异议,可向市人才办和市住建局反映。拟确定入住名单见附件。公示期间:2019年10 月18日— 10月24 日(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473—3998816;0473—6987793附件:市级人才公寓第二批拟确定入住名单。
上一条:
下一条: